股票配资正规 中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 中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3 22:41 点击次数:192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月27日
基金名称 中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3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
公告依据 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
约定
申购、赎回起始日 2025年2月5日
(1)基金的封闭期及开放期
根据 《中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封闭期为自基金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月的期间。 本基金的封闭期
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个
月的期间。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3个月的期间,如果
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 封闭期相应顺延。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
(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2个交易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交易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
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3)本次开放具体时间
本基金第25个开放期为2025年2月5日一2025年2月13日。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以上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
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并在实
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M≥500万元 1000元/笔
注: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等各项费用。
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
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规定。
(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
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
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
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1) 场外销售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11楼、26楼、45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48999
传真:(021)5096097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6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2)场内销售机构
无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基金份额开放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中银丰禧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
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
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
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
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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